事项依据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随政办发〔2023〕17号)。
事项内容
产业用地(工业)可以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限方式供应,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能单独成宗开发建设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土地,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适用对象
随州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不能单独成宗开发建设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产业用地。
适用时间
执行期限:2023-01-01 至 2023-12-31
申请条件
随州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不能单独成宗开发建设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产业用地。
申报方式(申请路径)
书面申请:
申请人在工作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项目用地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
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初审;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地调查,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